针对不法分子作案,需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所以
自助终端厂家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广泛宣传ATM安全使用常识,提高持卡人自我保护能力,从源头上遏制ATM案件发生。
第二,完善ATM硬件及功能,提升风险防范技术水平。在ATM屏保中,应加载必要的风险警示语,安装震动报警装置,并与银行监控中心或“110”联网,以便及时发现并阻止加装吞卡装置等犯罪行为;会同ATM生产厂家不断研究提高ATM的识假功能,阻止假币蒙混过关。
第三,为客户提供相对安全可靠的用卡场所。ATM的布放选址应充分考虑安全系数,必须选在相对繁华、视野开阔、光线充足的位置;加强ATM监控的维护,确保重点部位的可视监控;建立“客户服务热线”夜间值班制度,当客户遇到异常情况拨打电话咨询或求助时,能够及时获得银行支持。
第四,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分步改进银行卡防伪技术。鉴于防伪升级成本高,可分步提升银行卡防伪技术。第一步采用磁纹技术。用每个磁条独一无二的物理性质—“磁纹”来区别真卡与伪卡;第二步采用CVV(Card Verify Value)技术。通过客户开户时在银行卡磁条上随机生成唯一对应的一串字符(卡片校验值),使得假卡不被ATM机受理;第三步采用双重控制技术,即在银行卡的磁条上再增加一个密码偏移量,在客户使用时,连同其他磁道信息一并被送到后台参与密码校验,如仅知道卡号和密码,也不能成功克隆银行卡;第四步采用EMV技术。即基于VISA、MasterCard和Europay三大国际信用卡组织制定的智能卡通用平台标准—EMV规范,用银行IC卡(智能卡)代替磁卡,有效提高银行卡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五,抓好巡查制度的落实,及时发现可疑情况,排除案件隐患。各银行要加大巡查力度,指定专人每天分数个时段对ATM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积极与当地公安派出所、社区夜巡队沟通,或由银行同业委托当地保安公司,协力加强夜间ATM周边情况的巡查,及时发现可疑情况,排除ATM上的可疑装置,减少案件的发生。
第六,公安部门应建立打击金融犯罪的专门机构,解决ATM案件立案难、抓获难、追缴资金难。一旦商业银行报案,公安机关应想办法追查,即使未造成客户资金损失或涉案金额不大,也应通报不法分子所在地公安机关,彻查不法分子的作案历史,从根本上遏制不法分子游击作案的危害性。
第七,建立ATM案件预警机制。任何一家银行发生ATM案件后,都要及时通过银监部门或公安机关向当地其他商业银行和毗邻地区通报,实现案件信息共享,形成区域联动,共同做好案件预防,使不法分子无处遁形。